广东金融学院(校本部绿化养护招标服务方案(2024年2月3日至2025年2月2日))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定点采购(定点竞价),现对该项目开展定点竞价供应商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东金融学院校本部绿化养护服务项目(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
二、预算金额:80万元
三、服务时间:一年(如遇校方实施社会化服务改革,可随时终止合同)
四、遴选目标:将组成评审小组从报名的供应商中择优选定3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定点采购(定点竞价)。
五、项目内容
1、绿化养护面积:校园总绿化管护面积约为:168700m2(包括学校围墙内、正校门前广场及两侧大王椰树、图书信息中心周边的树木绿地荒地等绿化养护)
2、绿化养护服务内容:校本部校园绿化养护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校园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花草树木除杂草、松土、淋水、施肥、喷药除虫;草坪修剪整形,树木修枝、涂白,定期清除枯枝败叶等一系列养护,以及每年两期(寒暑)专项对校园乔木疏枝、修剪,确保定植乔木无下垂枝、阴枝等无明显的枯枝死杈;校园绿化垃圾清运、外运及处理(含保洁清扫落叶),如遇校园绿化补种、恢复及临时性时花采购工作按实际工作量另行结算。
3、服务需求:1、确保绿地植物成活率达到98%以上;2、确保绿化带成片空地不超过0.5㎡,绿地草坪及植物无明显的缺漏现象;3、确保校园内绿化地基本无杂草。清除绿地的腐叶、纸屑、杂物,搞好绿地保洁;4、确保校园内老树保存率99%以上,新栽树成活率达95%以上。如因管理养护不当等原因,造成树木死亡的,乙方需补植相同树种或经甲方同意补植并赔偿造成的损失(自然死亡除外);5、每年寒、暑假必须安排台班针对校园内高大乔木各修剪树枝一次,做到无枯枝,阴枝确保开学无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死伤树木,树木无危害安全、无枯、病、残枝等,要加强对校区树木尤其是高大树木的日常巡查,尤其遇强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发现有被损树木要及时处理,以免产生安全隐患。如不及时处理危害安全及死伤树木,造成树木伤人、毁物事件,其责任由乙方负责;6、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园内植物进行病虫害杀灭和防治,一年不少于4次,确保植物无明显病虫害。进行病虫害杀灭和防治时,需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保证不危及人、物。如处理不当,其产生的后果,责任由乙方负责;对校内绿地及时进行除草、修剪、补漏、整形、浇水、施肥、松土等,使植物外观保持良好状态,并逐步增加花卉树木的名、珍、稀、新品种等;7、对绿化带(池)内种植的植物必须在当年春、秋两季各施肥一次;8、定期清除杂草,杂草高度不超过20厘米,全年清除杂草不少于4次;9、防台风及意外:作好防台风工作。台风前加强防御措施,合理修剪,加固护树设施,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台风吹袭期间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台风后及时进行扶树、护树,补好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遇雷电风雨、人畜危害而使树木歪斜或倒树断枝,要立即处理、疏通道路。如遇强台风,导致伏倒20棵以上或树径超过30厘米的乔木,需外请吊机和专业队伍时费用另行结算;10、绿地及设施维护:绿地维护的标准是绿地红线范围内不被侵占,绿地版图完整,花草树木不受破坏,无乱摆乱卖、乱停乱放及在树上挂标语、晒衣服等现象。保护围栏、护树架和护网等绿化设施,对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保护及负责绿化供水设施,防止绿化用水被盗用。地插设施如有破坏,要及时修复;以上养管护标准不足处,可参考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发布的广州市地方标准DB4401/T6-2018《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4、商务需求:参加本项目竞价的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需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园林绿化类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供应商资格。
七、提交资料要求
(一)报名资格文件;
(二)同类服务业绩资料;
(三)同类项目满意度评价表。
八、定点竞价规则
(一)严格按照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中定点采购(定点竞价)规则实施;
(二)实施定点竞价时,参与竞价的供应商,由采购人择优选择3家(即本次遴选出的供应商),并由系统随机抽取3家定点供应商,一并参与。
九、联系方式
项目部门:基建后勤管理处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37221236
联系地址:天河区龙洞迎福路527号
联系邮箱:jjc@gduf.edu.cn
监督部门:招标与采购中心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87053916
十、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提供联系方式;
(二)如果遴选成功,进入竞价环节后,不进行竞价操作的,将列入我校供应商黑名单;
(三)供应商报名时,不允许在报名期间(遴选前)进行报价;
(四)请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意向单位在2023年 12月11日15:30--14日15:30将报名资料发送至联系邮箱进行报名,资料务必真实有效;
(五)遴选结果将在2023年 12月 20日15:30前公告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