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用印流程图
温馨提示:
1.流程中所谓“采购合同”是指以学校的名义与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或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政策法规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的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其余未经采购中心实施采购活动签订的合同均应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按照《广东金融学院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凡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采购行为,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3.采购合同编号领取联系人:初老师,电话:87053916,地点:南苑615室。
4.请在审计处主页下载并按规定填写“合同审核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bm.gduf.edu.cn/sjc/?WebShieldDRSessionVerify=YqRT7Cv0wcC5JlxZ9sLc。
5.采购相关资料(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结果报告等)均由采购中心业务经办人员在采购结果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给申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