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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肇庆校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5-15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金融学院采购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广东金融学院采购项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校 肇庆校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商采购项目组织公开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肇庆校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 59940

 

三、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1

肇庆校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1

2




总计




  1.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单位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公告及报价时间(由招标与采购中心填写)

    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 16:30

     请供应商在规定报价时间内填写报价表(附件2)及准备项目要求的相关材料,发送到下面的指定报价邮箱内,报价高于预算视为无效报价,若对采购公告内容、报价过程等有异议,可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与采购中心。

     

    六、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键振                    联系电话:13602975760

    报价邮箱:29-074@gduf.edu.cn

    监督电话:020-87053916(招标与采购中心)

     

               采购部门:肇庆校区

               日期: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