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金融学院采购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广东金融学院采购项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校 清远校区门窗玻璃专项供应商资格采购 项目组织公开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远校区门窗玻璃专项供应商资格采购
二、预算金额:50000元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清远校区门窗玻璃专项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
1 |
项 |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单位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公告及报价时间(由招标与采购中心填写)
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2:00
请供应商在规定报价时间内填写报价表(附件2)及准备项目要求的相关材料,发送到下面的指定报价邮箱内,报价高于预算视为无效报价,若对采购公告内容、报价过程等有异议,可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与采购中心。
六、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763-3916111
报价邮箱:b274@gduf.edu.cn
监督电话:020-87053916(招标与采购中心)
采购部门:清远校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2024年11月5日